《条例》培训进村居 法治理念入人心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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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全力登录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,全面普及《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知识,2月21日下午,瑶溪手机组织开展《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专题学习会。来自浃底村的垃圾分类新风尚家庭代表、垃圾分类宣传员、环卫从业人员等共40人参加了本次学习。 心晴社工、国家中级社会工作师李蓉蓉全程用温州话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《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,“《条例》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是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;要求住宅小区、农村、有关场所应按照规定分别设置相应生活垃圾收集容器;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,明确管理责任人及其应当履行的义务。 ”全方位的解读,通俗易懂的温州话使全体人员深刻认识到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,以及实行垃圾分类的方法、垃圾分类的意义和好处。 《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的出台实施,意味着垃圾分类步入法治时代,垃圾分类既要成为龙湾群众的一种习惯,更成为一项责任义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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